紀律條規(guī)“每周一學”(105)
發(fā)布時間:2022-11-19 10:27:06
學習宣傳紀律條規(guī),嚴格執(zhí)行法律法規(guī),在學思踐悟中進一步強化紀律意識、規(guī)矩意識,對每一位國企干職員工來說十分重要。為了更好地普及宣傳法紀知識,從2020年3月份起,集團微信公眾號推出紀律條規(guī)“每周一學”,每周推送紀律條規(guī)、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相關要求及集團相關制度條款,通過學習,讓大家進一步懂法紀、守紀律、講規(guī)矩,知敬畏、存戒懼、守底線。
本期學習對公款旅游或者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行為的認定與處分。
【案例1】北京市海淀區(qū)蘇家坨農(nóng)工商總公司經(jīng)理、法人李某某違規(guī)組織公款旅游問題。2017年6月,時任蘇家坨鎮(zhèn)西小營村黨支部書記李某某主持召開村“兩委”會議研究同意,西小營村分兩批組織村“兩委”班子成員、黨員、村民代表共90余人到延安學習培訓,并沿途游覽杏花村汾酒廠、大槐樹尋根祭祖園、蘇三監(jiān)獄等旅游景點,使用村集體資金23萬余元。李某某參加了此次活動,違紀款合計1875元。2021年4月,李某某受到黨內(nèi)警告處分,違紀款1875元已收繳。
【案例2】深圳市光明區(qū)玉塘街道人民武裝部部長、二級調(diào)研員劉某某等3人違規(guī)公款旅游問題。2018年4月,劉某某擔任光明新區(qū)公明街道黨工委委員期間,帶領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區(qū)黨委委員梁某東、社區(qū)股份公司工作人員梁某培等借公務之機繞道吉林省長白山景區(qū)游玩,公款報銷旅游費用5531元。劉某某、梁某東、梁某培分別受到黨內(nèi)警告處分,違紀款予以收繳。
公款旅游或者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,屬于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的突出表現(xiàn)之一。公款旅游是對公款的揮霍浪費,向來為黨的紀律所禁止。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,屬于“搭車”公款旅游的一種形式。公務差旅,顧名思義只是從事公務活動,不能從事與公務無關的事項,但是,一些黨員干部卻借機“挾帶私貨”,在公務活動之外,安排了不該有的旅游觀光活動,花公家的錢游覽名山大川。有的本可以一天結束的公務活動,非要拖上兩三天,本可以就近安排的公務活動,非要舍近求遠,不僅造成大量財力、物力的浪費,而且直接導致工作效率低下,損害了黨員干部形象,敗壞社會風氣,在社會上造成不良的影響。對這些行為必須嚴肅處理。黨的十八大以后,各地認真貫徹執(zhí)行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明目張膽的公款旅游行為大幅減少,但是仍有一些黨員干部心存僥幸,借外出從事公務差旅活動的便利,到一些風景名勝等景區(qū)游覽參觀,把額外發(fā)生的住宿、交通、門票、餐飲等費用打包在差旅費中報銷,造成公私不分、假公濟私,既揮霍浪費了公款,又助長了不良風氣,應當受到嚴肅處理。
根據(jù)《黨紀處分條例》第一百零五條規(guī)定,用公款旅游、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的,是違反黨紀的行為?!豆毴藛T政務處分法》第三十五條將該行為規(guī)定為“違反規(guī)定公款消費”行為。具體適用中,我們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。如果借公務差旅之機,改變公務行程,而且旅游的費用是由公款支付,就構成公款旅游違紀違法錯誤。但是如果在公務差旅期間,在不影響正常公務,沒有安排正常公務的間隙,利用休息時間,經(jīng)領導同意后,自行前往、自費參觀當?shù)氐囊恍┪幕瘓鏊?、歷史古跡,時間較短,沒有造成不良影響的,一般不宜認定為違紀違法。即便如此,黨員干部也要謹慎行事,分清公私界限,如果大張旗鼓地到風景名勝區(qū)參觀游覽,被群眾誤認為是公款旅游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,也要追究紀法責任。
來源:中國方正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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